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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检测问题酱油合格 政协委员称检测标准太低

■前日下午,接到本报记者举报后,工商部门到佛山市禅城区普君市场查处了"亿华达"酱油。新快报记者曾春花/摄

■统筹:新快报记者 李咏祁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荣炎 冯艳丹 杨晓霞 张栎栎 张恩杰 王永强 陆琨倩 林驰胜 叶毅贤 张国锋 区君君 李咏祁

省质监监督检查调味品行业,将调查是否存在“潜规则”

“检测不出就说明标准太低了!”昨天,针对本报连日报道的“问题酱油”事件,谈及政府部门检测威极公司问题酱油竟多次合格,蒙混过关,佛山一政协委员直指——政府应该提高检测标准。昨日,广东省质监部门表示,目前全省已开展调味品行业的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重点检查酱油企业,厘清“工业酱油”是否行业潜规则。

“如果工业盐水生产的酱油和正规食用盐生产的酱油质量标准是一样的话,那证明政府部门的检测标准太低了!已经过时了,政府部门就有必要进一步改进。”

——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委员戴国梁

省质监将排查调味品行业

虽然工业盐水酱油事件沸沸扬扬,但没影响酱油的销量,广州市场上包括华润万家、家乐福等超市的相关负责人查看销售数据后,向新快报记者表示“销售量正常”。“现在食品安全事故多了,消费者也趋向于理性,因为出事的品牌在广州也少见,因此影响不大。”某超市负责人说。

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了解到,目前全省已开展调味品行业的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对酱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这次是个别企业出现的问题,但涉及的酱油生产企业很多。“下一步将要查明此种(用工业盐)情况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否行业的‘潜规则’”。此外,还将对调味品企业的用盐情况加强监管。

昨日,佛山市质监、盐业等部门再次来到涉嫌使用了威极公司原料半成品的高明敦美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复查,但质监部门表示,目前仍未能确认“敦美味”的产品流向。

问题酱油盖章“合格品”

对于检测情况,东莞祥兴隆的一名负责人侯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去年威极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带着齐全的证照前来推销头油,祥兴隆公司因为头油原料生产能力有限,加上订单较多,厂长有意扩产,于是两方达成供货协议。

他当场出示了威极公司业务员带来的十多份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材料。材料显示,涉事的头油用盐有合格证明,其中标示抽样日期为2012年2月28日的《盐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显示用盐产地为海南莺歌盐场,盖有佛山市盐业总公司的公章。另一份标示接样日期为2011年5月17日的《检验报告》显示,威极公司生产的散装天然头油产品,氨基酸含量为0.93克/100毫升,等级一栏则注明为“合格品”。

祥兴隆公司准备待事情过后,正式向法院起诉威极公司,向其索赔。

委员:有必要改进检测标准

“政府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应该追究!”昨日,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委员、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认为,在此次问题酱油事件中,当地政府应当按照卫生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挖制假售假根源,查出是否存在保护伞,并将流通出去的伪劣产品彻底追回来。

针对质监部门多次称目前检测手段无法检出工业盐,戴国梁认为,“如果工业盐水生产的酱油和正规食用盐生产的酱油质量标准是一样的话,那证明政府部门的检测标准太低了!已经过时了,政府部门就有必要进一步改进。”他建议可以参考国外的标准,先把标准做出来,改进检测措施,“在这件事上,人大可以发挥监督作用”。

查处·流向

珠海

抽查食肆酱油未发现问题

昨日,珠海市食药监局分别对拱北、吉大、香州、新香州各大餐饮企业使用酱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24家餐饮企业,未发现使用有问题的酱油。

据前日通报,珠海两家酱油生产企业(“宝门”、“康富来”)涉嫌使用威极问题酱油半成品酿制酱油,主要流向珠海、韶关的餐饮单位。

消息出来后,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针对问题酱油事件,该局餐饮科已向全市餐饮单位发出短信通告7000条,告知全市各大餐饮企业切勿采购使用相关问题产品,同时已派出监督人员对各餐饮单位进行巡查,如发现怀疑使用相关酱油的,一律扣押。

昨日,市食药监局共检查24家餐饮企业,暂时未发现有使用有问题的酱油。记者昨日走访了数家位于市区内的超市,包括珠海华润万家、吉之岛、得一等,均未发现问题批次酱油上架。同时,珠海市食安办也在协调质监、工商、盐务等相关部门,开展对酱油产品和食用盐的专项检查。

江门

两企业被查封5708瓶酱油

对于问题酱油的查封情况,昨晚10时30分,江门市委宣传部向媒体通报称: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已从开平市家常用公司查封了其从顺德源田公司购入的原料油生产的1440瓶“味极鲜酱油”;另在开平市长沙区亿华达调味厂抽取了其从鹤山味香园食品有限公司购入的原料油生产的“味极生抽”、“草菇老抽”样品,并查封了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酱油产品4268瓶。

中山

“万人迷”召回1446箱酱油

昨日下午,中山市质监局通报了中山市万人迷食品有限公司的查处情况。经质监调查,该公司分别于3月7日、26日从威极公司购进两批次原油,合计31.03吨,其中3月7日购进了15.56吨,3月26日购进了15.47吨,并用上述原油生产成品酱油合计2000箱(24瓶/箱,440毫升/瓶)。向安徽等地销售了1750箱,其余的250箱酱油销售给一些散客。

目前,万人迷公司已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并已召回问题酱油1446箱。此外,中山市质监局也于6月6日将相关情况分别向销售单位所在的质监部门发出了通报函,提请其依法对尚未召回的涉嫌问题酱油产品进行调查处理。

东莞

“祥兴隆”遭退货自行停产

东莞祥兴隆食品厂被曝光使用工业盐水作原料制成的头油生产食品酱油后,新快报记者昨日下午首次入到厂区查看,50余缸头油已被东莞质监封存,目前质监部门还未责令厂家停产,不过厂方已自行停产。

祥兴隆厂区中间约有100余个大缸,其中50余个为涉事工业盐水头油,已被东莞质监部门用透明胶带圈起封存。质监部门已责令企业停止使用涉嫌问题原料并召回售出产品,是否进一步查封该公司还需要根据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再行处置,目前也未责令祥兴隆停产。不过,厂方负责人告诉记者,祥兴隆公司已经停产,“产品卖不出去了,每天都有客户要求退货”。

律师说法

威极公司已构成产销有毒有害食品罪

“工业盐水酱油”事件发生后,威极公司的原法定代表、厂长等人都已被警方拘留(幕后老板在逃)。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认为,威极公司的行为已经购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按照刑法第144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朱永平介绍,量刑结果一般是参照企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数量和时长。

对于威极公司的7家下线企业,朱永平说,如果这些企业明知送来的半成品内含有工业盐成分还用来生产酱油,将构成共同犯罪;如不知情,则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供销商何某向威极公司提供工业盐水,帮其将半成品运输到下线的食品企业使用,同样构成共同犯罪。

海天酱油

“威极事件”伤不了整个行业

在问题酱油事件中被误伤的海天酱油(旗下有一品牌名为“威极”),其销售情况一度受到波及,公司品牌总监张欣昨日表示,事件对海天造成的损失仍未统计出来,但目前销售已基本恢复以往水平。

“把它们(问题酱油企业)报道出来更好,让消费者更加清晰。”张欣表示,涉事企业多是小企业,对行业影响面不大,“消费者对这些企业的认同度不高,销售渠道也不好,在正规渠道一般很难买到,不会伤及到整个酱油行业”。张欣称,近年来酱油行业陆续出台了很多行业规范,例如QS安全标识等,消费者品牌意识加强,小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